近期,工行临汾开发区支行严格落实总行《防止误导性代理销售行为规范》等相关制度要求,严禁无资格销售、不当销售、违规提供销售材料、代签文件、混淆销售、不当比较、夸大推介、违规承诺、提供额外利益、系统外销售等误导销售行为。
该行对我行代理销售合作机构的各类理财产品,明确告知客户该产品不是我行发行的理财产品,我行作为代理销售机构不对产品本金与收益安全提供任何承诺或保证,不承担产品可能产生的风险、损失和责任,不垫付任何资金。我行营业网点是办理工商银行业务的场所,凡非我行正式销售的产品均不允许与客户在网点内签署任何协议。严禁在办公场所存放任何非我行准入和代理销售产品的合同、协议及其宣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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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景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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