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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应全面拓展代理业务增加中收

发布时间:2016-12-08

 规范传统中间业务,拓展新业务领域1、拓展结算类业务。结算业务是银行的传统业务,这类业务是由银行存款业务衍生而来的,具有潜在的收益,这些业务在我行已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并逐步成熟,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银行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结算业务将成为商业银行之间竞争的重大业务之一。2、全面推进代理业务。代理业务是指国有商业银行接受委托人委托代为办理指定事宜的中间业务,其主要特点是银行与客户不是债权与债务的关系,而是一种委托与代理的关系,商业银行既不承担经营风险,也不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现有条件、风险程度看,现阶段国有商业银行适宜大力开展代理业务。3、迅速开展咨询、评估类业务。咨询评估业务是开展中间业务的又一广阔领域。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与发展,评估业务市场越来越大。可利用自己的优势,办理房地产评估业务,加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联系,把房地产评估业务同房地产信贷业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利用银行和企业的特殊关系,为企业办理企业资产评估业务。4、稳健地发展担保业务。国有商业银行的担保业务,是指国有商业银行以证人或保人的身份接受客户委托,凭借自身的信誉,对债务人的履约能力提供担保,如投标担保、质量担保和预付款担保。与其他业务相比,担保业务具有一定的风险。当前,可积极慎重地开办一些监督付款、保证付款等担保业务,对信用证这类风险较大的担保业务,可积累经验后,再加以推广。

来源:
作者:孙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