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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等,农行阜阳分行被罚80万元

发布时间:2024-01-15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以下简称“农行阜阳分行”),因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8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阜金罚决字〔2023〕24号)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农行阜阳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违规将抵押登记费转嫁给客户承担、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代理保险业务欺骗投保人。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颍上县支行行长宋文峰,对农行阜阳分行颍上县支行违规将抵押登记费转嫁给客户承担事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阜金罚决字〔2023〕25号)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营业部总经理张雷,对农行阜阳分行营业部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阜金罚决字〔2023〕26号)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营业部客户经理倪斯铭,对农行阜阳分行骗取贷款事项负有直接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阜金罚决字〔2023〕27号)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袁寨支行行长杨东,对农行阜阳分行袁寨支行代理保险业务欺骗投保人事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0.3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阜金罚决字〔2023〕28号)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时任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分行临泉县支行行长李鑫,对农行阜阳分行临泉县支行未按规定进行贷款资金支付管理与控制事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被警告。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阜阳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阜金罚决字〔2023〕29号)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来源:证券之星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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