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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华安财险云南分公司被罚50万元

发布时间:2023-12-19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财险云南分公司”)因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罚50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金罚决字〔2023〕40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金罚决字〔2023〕40号
被处罚当事人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七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5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2月6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同时,因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华安财险云南分公司百大国际花园营销服务部被罚9万元;时任华安财险云南分公司百大国际花园营销服务部负责人马兆锟,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金罚决字〔2023〕3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金罚决字〔2023〕38号
被处罚当事人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百大国际花园营销服务部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六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9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2月6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金罚决字〔2023〕3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云金罚决字〔2023〕39号
被处罚当事人 马兆锟(时任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百大国际花园营销服务部负责人)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对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百大国际花园营销服务部利用保险中介机构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事项负有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3年12月6日
数据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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