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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看工行】工行新余分行构建“四个机制”深化商业贿赂治理

发布时间:2018-12-26
今年以来,工行新余分行紧紧围绕总省行反腐倡廉工作的部署,不断加强惩治和预防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业制度,加大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力度,积极构建“四个机制”,深化商业贿赂治理,为全行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构建宣传教育机制。该行将商业贿赂治理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党委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融入各项业务培训之中,坚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纪委组织协调,支行、部门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形成商业贿赂治理宣传教育工作的整体合力。同时,以支行和部门为单位定期组织开展国家关于商业贿赂法律法规和总省行的相关制度规定的学习,并运用内部网讯、融E联、员工微信群、廉政微课堂等宣传“二高”关于商业贿赂的司法解释,增强全行干部员工抵制商业贿赂腐蚀的自觉性。
二、构建责任落实机制。该行党委充分认识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根据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加大了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班子成员和支行部门的职责,强化支行、部门的“一把手”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构建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的责任机制,定期研究分析新形势下商业贿赂出现的新问题、新形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商业贿赂行为的自查和排查,严肃的排查工作纪律,促进责任落实。
三、构建制度约束机制。该行在商业贿赂治理工作中,不仅治标,更加注重治本,强化制度建设。今年以来,对易发多发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案件的贷款投放、集中采购、网点装修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加大了制度建设的力度,先后组织制订了贷审会细则、信贷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营业网点装修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坚持示范带头,认真执行制度,影响和带动全行干部员工廉洁从业,自觉防范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四、构建监督问责机制。该行紧紧围绕商业贿赂行为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健环节,以管理人员和关健岗位人员为重点,加大了监督问责机制的建设。充分运用信访核查、执法监察、专项检查、定期走访、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多种途经,进一步强化监督的力度。同时,严肃问责,对涉及商业贿赂的信访件,快速核查,及时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并追究管理者责任,不给商业贿赂行为可乘之机。以严厉的问责,从严整肃商业贿赂行为。
来源:中国工商银行新余分行
作者:灵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