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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泰安分行从内部接待禁止饮酒抓起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7-10-2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上级行有关规定要求,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在全行营造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泰安分行从内部接待禁止饮酒抓起,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提高思想认识,严于律己。一是要求全行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自觉、严格执行系统内公务接待禁止饮酒要求,以身作则,层层落实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搞变通、打折扣。二是要求党员干部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和总、省行党委关于廉洁从业的各项要求,严格遵守系统内公务接待禁止饮酒规定,参加系统内公务活动时,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提供酒的要求。三是将系统内公务接待饮酒问题纳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内容,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形成监督治理的高压态势。对发现查实系统内公务接待中饮酒的,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要求,不仅严查重处违纪违规当事人,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党组织的监督责任。

采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一是分行及支行办公室作为公务接待管理部门,须严格遵守规定要求,加强对本级和下级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凡系统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得安排和提供酒。二是各级行财务会计部门要严格公务接待费用管理,凡涉及系统内公务接待,一律不得报销或者支付酒的相关费用。三是各级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公务接待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特别是系统内公务接待饮酒问题的监督检查,确保本通知要求的有效贯彻落实。

贯彻落实规定,提出要求。根据省行《关于明确系统内公务接待禁止饮酒的通知》精神,结合泰安分行实际,对分行本部及各支行提出明确要求,对待上级行的工作检查以及本级行会议用餐等,自20171010日起,一律禁止饮酒。

来源:泰安工行
作者: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