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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正确认识保单意义,合理评估交费能力

发布时间:2020-05-19

典型案例

       客户徐先生因生意急需办理小额贷款周转,听人说如果贷款人手头有大额保单,在贷款审批时能贷到更高的金额,贷款成功后可以再到保险公司退保,后客户前往某银行网点购买了某寿险公司一份年缴保费10万元,缴费期为5年,保障期间为终身的年金保险。徐先生前往贷款公司办理贷款手续,却被告知该保单不能作为抵押办理更高金额贷款,眼看办不了贷款,徐先生前往保险公司退保,希望能退回保费,但却被告知已过犹豫期,只能按现金价值退保,徐先生无法接受这一结果,遂投诉至保险公司要求全额退保。

       经保险公司调查核实,该保单为徐先生本人主动前往银行网点购买,但未告知销售人员其购买保单的真实目的,销售过程中客户经理详细向客户说明了保险条款和保险责任,客户当时表示认可,亲笔签署保单并由本人接受回访,保险公司在销售过程中不存在瑕疵及问题,遂拒绝客户全额退保诉求。后客户因经济紧张,无力承担后续保费,不得不接受损失至保险公司柜面办理现价退保。

案例分析:

      此案中,投保人徐先生并未正确认识到保单的真实意义是为自己及家庭购买保障,规避风险,而是作为一个提高办理贷款额度的筹码,来换取其他利益,并且购买保单前未如实告知工作人员购买目的,未正确合理的评估自己的交费能力,最终得不偿失。

风险提示:

       客户在投保后,自签收回执次日起有一段时间的犹豫期,一般在合同中会载明,在犹豫期内,如果投保人认为该保险合同与投保人的需求不符合,可以解除合同,保险公司收取工本费后退回客户所交保费。而一旦过了犹豫期,保险公司会按正常的保单现金价值退保,客户可能要承受一定的损失。

      客户收到合同后,应该及时查看、了解保单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与业务人员联系讲解,如认为不符合自己的需求,应在犹豫期内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避免造成犹豫期后退保的损失,同时,投保前应正确认识投保的意义,合理评估自己的经济交费能力,避免因经济状况不佳导致无法承担续期保费而造成损失。(富德生命人寿云南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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