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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采集使用水电费账单等数据应以隐私保护为前提

发布时间:2018-11-30

人民网11月30日电 (记者朱一梵  实习生李玥)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国际金融公司、APEC工商理事会在北京联合召开“数据分析行业规制和发展国际研讨会”。经过深入的交流与探讨,与会各方达成多项共识。其中包括,替代数据的采集、使用应以隐私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前提,遵循合法、合理、正当、必要、公正的原则,保障信息安全、防范信息滥用。

替代数据是指除信用卡、车贷、房贷等传统信贷数据以外的数据,包括电话费、公共事业账单和地址变化记录等内容。这些数据被用来替代传统数据,解决没有信贷记录的人群的征信问题。公用事业费,也称为公用事业价格。由企事业单位收取的供居民使用的公共事业费,主要包括公共交通、邮政、电讯、城市供水排水、热力、供电、供气等价格。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供应链等科技手段被越来越多运用到征信领域,产品创新提速、业态演变加快。国内外征信机构、数据服务机构、信贷机构逐步利用借贷信息之外的替代数据,通过创新产品和服务,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普惠金融发展中的信息不对称。但同时也带来了信息安全、信息主体权益保护等问题。

此次会议就解决小微企业融资、替代数据运用、数据分析行业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达成以下共识:

一是应积极探索借贷信息以外的替代数据在普惠金融、小微企业融资、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应用,增加小微企业、“长尾”客户的贷款可获得性,促进其融资发展。

二是征信在新的技术背景下,既要创新发展,又要防范风险,替代数据的采集、使用应以隐私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前提,遵循合法、合理、正当、必要、公正的原则,保障信息安全、防范信息滥用。

三是应建立对数据分析机构的监管机制,发挥其在改善小微企业融资、普惠金融服务中作用,规避其可能出现的过度采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信息泄露风险,规范其有序发展。

来源:资料查询
作者:乔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