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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临汾分行开展结算现金管理专业大检查

发布时间:2016-12-04
近期,为坚决遏制案件和风险事件发生,根据“关于贯彻落实总行案防会精神开展案件风险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工行临汾分行在开展结算现金管理专业大检查。 一、风险检查内容 1、审查在销售本行本外币理财产品及代理销售基金等业务中,是否夸大或者片面宣传、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2、审核签订法人理财协议书是否进行风险提示、审核签订法人理财协议书是否加盖网点行政公章或核算用章、审核签订法人理财协议书是否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审核分支机构是否擅自制作或修改宣传销售文本、审核从业人员是否进行资质认证和培训等。 3、查看是否发现夸大、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的情况。是否对客户无风险能力进行测评,是否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二、风险检查形式 1、严格按照《法人理财业务营销管理办法》查看业务操作流程。 2、利用网上银行渠道查看购买法人理财产品情况。 3、定期开展法人理财业务检查,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4、加强法人理财人员的业务培训,使营销人员能掌握法人理财各类产品的特点和功能,在向客户介绍产品时能说得清,讲的明。 三、风险检查要求 为促进我行法人理财业务健康良性发展,防止因不适当的过度营销引发业务风险,对法人理财产品营销中的风险控制工作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各级营销人员要在营销过程中要向客户详细介绍我行的法人理财产品,充分做好产品解释工作。营销人员必须将法人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向客户解释清楚,如产品到期后本金及收益到帐时间、产品预期收益率的计算、巨额赎回和特殊违约终止事项等向客户解释清楚,以及客户购买理财产品有可能面临的资金流动性风险等,避免因客户对我行法人理财产品不了解,在产品认购后与我行发生争议,影响我行法人理财产品的声誉。二是各级行在法人理财业务市场拓展过程中,对于部队、政府机关等在资金运用方面政策限制较多的客户,务必加强与客户的沟通,充分了解客户在资金运用方面的政策限制以及内部资金管理规定,避免客户违反政策及其内部规定购买我行理财产品,引起引起客户受到内部审查,给我行理财业务带来了负面影响。三是应尽量推荐客户使用网上银行渠道购买我行法人理财产品,如确需柜面操作时,操作人员应认真审核相关业务申请书要素,并严格按照申请书要素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来源:
作者:杨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