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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延安分行进一步加强法人客户信贷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09

     为规范全行法人客户信贷资产质量分类操作,切实加强法人客户信贷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工行延安分行根据总省行要求,进一步加强法人客户信贷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工作。
        
一、提高准确分类意识,严格落实制度要求。该行要求遵循真实性和审慎性原则,严格遵守信贷资产质量分类管理有关流程和权限要求,严禁违规操作掩盖真实资产质量。要严格执行总行《关于规范法人客户信贷资产质量管理的通知》规定:客户近12个月内出现3次(含)以上逾期欠息记录的,不得优于关注三级,对办理展期、再融资的业务,要严格执行总行《关于调整法人客户信贷资产质量分类标准的通知》规定:若该笔信贷资产办理过展期,其分类结果不得优于关注一级若该笔信贷资产办理过再融资,其分类结果原则上不得优于关注一级,对信用评级AA-(含)以上客户,经一级(直属)分行审定风险可控的,最高可不优于正常四级等相关要求。
        
二、规范日常信息录入,认真进行质量分类。该行为确保质量分类客户信息录入的真实性,督促客户经理真实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现金流量是否充足、还款意愿等主要指标,对贷款日常管理和监测检查中发现可能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不利因素,及时调整信贷资产质量分类结果。对可能影响偿债能力的突发事件影响程度信息必须如实录入信贷系统,同时按分类标准进行质量分类。
        
按时完成系统装载,确保分类及时准确。该行为确保质量分类认定工作的及时性,对每月22日数据装载后新办理的业务,在业务处理完成后必须手工装载进行分类,避免漏分现象;对欠息客户收息后必须删除后重新装载进行分类,确保分类结果的及时与准确。

来源:工行延安分行
作者:周忠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