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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泰安分行加强营业场所管理 防范集资诈骗风险

发布时间:2017-03-01

当前,集资诈骗等涉众金融案件持续高发,一些不法分子故意在银行营业网点公共区域开展相关活动,试图冒用银行名义,诱骗消费者,对银行形成较大风险冲击。近日,工行泰安分行就加强营业场所管理防范集资诈骗等外部风险输入作出部署安排,提出明确要求。

    高度重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要求各行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集资诈骗等输入性风险的隐蔽性、复杂性和危害性,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持高度警惕,强化管理措施,加大巡查和督导力度,做好宣传教育,持续加强营业场所日常管理,增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严防集资诈骗等外部风险输入,确保各项业务安全、稳健运行

落实责任,确保工作措施到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严防可疑人员利用我行营业场所从事不法活动的通知》(工银办发[2016]76号)要求,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细化工作职责和具体工作措施,确保有效落地。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制订防处预案,尤其是要明确营业网点在处理此类涉众事件过程中,如发生劝离无效、屡教不改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报警并报告上级行安全保卫部门,安全保卫部门要协调公安机关维护好营业场所秩序。对于响应不及时、处置不得力的机构、部门和人员,要按照《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2017年版)》(工银规章[2017]9号)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并追究相关机构、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

    警钟长鸣,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把防控此类风险的各项工作措施制度化、常态化,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加强对集资诈骗等外部风险的持续跟踪和研究,掌握风险特征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增强主动识别和防控集资诈骗等外部风险的能力。要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账户开立、电子银行等重点环节、重点业务的风险把控,做好事前调查、事中审核授权及事后核查,不断强化员工日常行为管理,有效切断由于银行内部操作瑕疵或员工个人不当行为可能引发的外部风险转嫁和输入路径。

来源:泰安工行
作者:赵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