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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景德镇分行全面启动2018年对一级支行巡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26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全面从严治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景德镇分行全面启动2018年对一级支行巡察工作。
        近日,该行根据《景德镇分行开展对一级支行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了对六家一级支行的巡察工作,这是自2016年以来的第二轮巡察,其目的就是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维护经济金融稳定大局等方面,深入检查被巡察基层行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以及该行党委第一轮巡察整改落实等情况。通过开展巡察,促进全行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步调,确保上级行改革发展研讨会和年度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两个落实”在基层行落地见效。
        该行明确规定本次巡察的对象范围是一级支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时间范围为本届班子任职以来的情况,特别是近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巡察重点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作风建设规定、班子建设、队伍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该行巡察具体落实在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内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和落实市行党委决策部署等五个方面中的18项内容。
        巡察组由该行党委在本部相关部门选调六名人员组成。巡察时间为2018年4-8月,每家支行现场巡察时间一般安排1-2周。巡察组以召开见面会、听取工作汇报、公布巡察组进驻信息。收集相关人员名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阅资料、接受信访举报、列席有关会议、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现场巡察结束后,巡察组要汇总整理巡察情况,向本行党委提交书面巡察报告,客观公正地向本行党委进行汇报。
        为贯彻落实省、市行党委决策部署,促进基层行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该行巡察基层行必须严格遵守作风建设规定、保密纪律规定、廉洁自律规定,巡察工作纪律。巡察组不以组织或个人的名义向被巡察行发号施令,对被巡察行的正常经营和管理工作只听、只看、只记、不品头论足。通过巡察进一步明确基层行从严治行要求,并加强对基层行党(总)支部的监督,为确保2018年支行巡察工作顺利完成奠定坚实基础。

来源:景德镇工行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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