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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泰安分行完善规范党委(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2017-04-14

 

为积极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科学决策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助推全行经营发展,近日,工行泰安分行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党委(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提出实施意见,提出明确要求

    一、健全学习组织,严格确定党委(总支)中心组成员

分行党委中心组成员主要由各党委成员、高级经理以及党委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和纪委监察室主要负责人组成,结合学习内容及需要,可适当扩大到支行班子成员、分行部门负责人。专题讲座可扩大到分行机关及支行有关人员。支行党总支中心组成员主要由各行总支成员、行长助理、经理(三级)组成,结合学习内容及需要,可适当扩大到网点主任、部门负责人。

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由党委(总支)书记主持,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是党委(总支)书记宣布学习研讨开始,介绍学习内容、授课师资等;二是参学人员听取或观看授课内容,做好学习笔记,并与授课老师交流互动;三是中心组成员和参学人员作主题发言,每人一般掌握在20分钟左右;四是党委(总支)书记进行学习讲评和总结,并提出相关要求。

    二、明确学习形式,营造学习氛围

  一是组织集体学习。学习采取考察、调研、授课和讨论交流相结合的形式,原则上每个月举办一次集中学习,集中学习时间一天左右(含专题预习、专题调研、集体听课和交流学习心得时间),确保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集体学习时,应根据学习要求,确定部分中心组成员围绕学习专题作中心发言,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深入讨论和交流。讨论交流要围绕中心,敞开思想,各抒己见。中心组成员应自己动手草拟学习讨论发言提纲和学习心得体会。

  二是坚持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除参加集体学习外,还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制定学习计划,挤出时间坚持自学,做好自学笔记,整理学习体会,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本,要通过作笔记或其他形式做好所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其他方面学习的记录整理工作。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建立联系点(调研点),围绕学习专题,结合分管工作,自觉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虚心向基层和群众学习,总结基层干部群众的新创造、 新经验。在学习和调研的基础上,每位中心组成员一年要写出1篇以上有理论深度和决策参考价值的调研文章。

四是创新学习形式。要综合运用听取专家辅导、观看讲课录像、与专家学者交流互动、领导干部讲党课、赴分支行实地研讨、到优秀企业观摩考察等多种方式,调动和激发中心组成员的学习积极性,提升学习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学习管理,确保学习效果

   一是做好学习准备工作。年初要制定全年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每次学习应提前将学习内容和要求通知到每位中心组成员,以便安排工作。集体学时,原则上不得缺席和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向中心组组长请假。因故耽误学习的要补课,缺多少补多少。

二是做好学习档案管理。分行党委(支行总支)办公室要做好每次集体学习时的学习记录,并负责对学习记录、中心组集体及个人的学习情况进行收集整理和归类建档。

   三是建立学习交流平台。党委(总支)中心组要通过情况通报、学习简报等方式,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报学习的情况和成果。

    四是加强学习检查考核。中心组组长要对中心组各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中心组成员在述职时,要有参加中心组学习和学以致用情况等内容。

 

来源:泰安工行
作者:赵绪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