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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吕梁柳林支行以“四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7-02-23

 工商银行吕梁柳林支行以“四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柳林支行赵永昌

新年伊始,吕梁柳林支行紧紧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系列讲话了营造风清气正、人和业兴、依法合规、生动活泼的经营环境,以“四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安排责”。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反腐倡廉工作始终与业务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利用业务培训时间,教育全体员工做好本职工作,遵守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做好内控合规工作,做好反腐倡廉建设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层层“定责”。推行党风廉政建设分级负责制,将廉政建设总体目标从党支部书记分解到支部各成员、到党小组、到党员干部、到各部门负责人,做到责、权、利一同层层下放,得以充分调动了各部门员工尽职尽责积极性。

三是督导“履责”。责成支行监察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职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及时了解工作动态,指导工作方法,交流工作经验,共享工作信息。各部门定期汇报工作进展与履责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上报,让每个部门真正动起来,让每一位员工都要履职,履好职。

四是严格“问责”。实行问责制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生的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对少数干部存在的“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问题也要在全行通报批评。

来源:
作者:赵永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