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搜索:
首页 > 银行 > 银行服务

建行桐乡支行开展系列活动宣传不拒收现金

发布时间:2020-12-17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在中国境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人民币。但随着非现金支付的发展,有些商户会出现拒收现金的现象。对此,建设银行桐乡支行组织开展系列活动对拒收现金是违法行为进行宣传。
      ——抓好宣传引导
      近日,在建行桐乡支行大楼的门口开展了一场由人民银行主办的“百城千家万名”整治拒收现金活动的宣传,由全市八家银行共同参与,对拒收人民币的行为进行整治,积极引导过往行人、商户,告知他们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在实际经营中不得拒收人民币现金,要保障好人民币的正常流通。
      ——签署承诺书
      在“百城千家万名”整治拒收现金活动的现场,在工作人员发放宣传资料、耐心讲解后,受到了市民的一致好评,不少年轻人虽然是非现金支付的主要群体,但也郑重签下承诺“不拒收现金”,积极响应人民银行号召
      ——开展到户排查
      日前,建行桐乡支行作为独家联合宣传银行与人民银行桐乡支行、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起走访商户,开展整治拒收现金活动的外出宣传。在城北农贸菜场和桐乡吾悦广场,通过现场观察询问,对于刚开始回答“不接受现金”的店主耐心解释,晓之以理,并将我国对于“拒收现金”行为的处罚条款明列,最终店主表示今后将继续接受现金购买,认真将宣传行动落实到户,将活动思想落实到人。
      ——加强现金服务
      建行桐乡支行严格按照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断优化现金服务,一方面是积极投放新票、回收旧票,在营业网点准备好充分的备付现金,满足客户对大、中、小不同券别的要求,积极为客户办理好预约服务。另一方面是按规定回收客户手中的残缺污损人民币,不断提高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
      ——加强舆情监测
      在满足客户服务要求的同时,安排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人员开展拒收现金舆论监测,如有发现问题苗头或线索,第一时间做好上报工作。
      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既损害了人民币的法定地位,也损害了消费者尤其不习惯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消费者对支付方式的选择权。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是保障广大消费者尤其是弱势群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践行金融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维护良好的人民币现金流通环境,是保障公众支付方式选择权的基础,是贯彻落实普惠金融政策的必然要求,通过本次宣传活动的开展,建设银行桐乡支行将贯彻落实好“打造安全、高效、和谐的人民币流通环境”的总目标,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为下阶段为公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金融知识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来源:建行桐乡支行
作者:朱丹奕
理财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