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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吉安市分行规范党委中心组学习

发布时间:2018-05-21

 按照《中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西省分行委员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试行)》(赣邮银党发〔2017〕28号)文件规定,邮储银行吉安市分行对市分行党委中心组学习进行规范。具体是:五个明确

一是明确学习频次。全年学习不少于12次,集体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

二是明确学习方式。主要分为:传达式学习学习、民主生活会前学习、辅导报告学习、研讨学习等。

三是明确学习主持。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进行学习讲评,指导和督促中心组成员学习等。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党委其他成员代行职责。

党委分管机关党委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委书记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及相关学习任务的落实。

学习秘书由党委党建工作部负责人担任。

四是明确学习流程。具体标准为“五个有没有”,即中心组学习“有没有讨论交流,有没有认识体会,有没有问题分析,有没有改进建议,有没有研究落实”。

五是明确学习记录。要建立专门的学习记录本,写明中心组学习次别、内容、形式、时间、主要议程、发言记录等。

来源:
作者:曾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