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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抚州分行强化运营风险管理提高内控案防质量

发布时间:2018-05-09

     2018年以来,工行抚州分行根据内控案防工作要求,以风险管理为核心,逐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业务特点及风险管控重点,以“零容忍”的底线意识做好内控案防工作,确保实现零案件、零重大责任事故。

    一、强化智能服务核验人员的履职管理。一是要求各行严格智能服务核验、系统用户操作管理,统一认证号、主机柜员号及密码必须由本人使用,不得交予他人;临时离岗或PAD离手时,要及时签退;二是智能服务核验时,要当面对客户身份真实性进行审核,严禁未亲见客户本人进行远程审核,严禁使用他人用户进行智能核验或将本人用户交他人代为核验。

    二、加强内部账户管理和银企对账工作。一是各行要加强内部账户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核算内容和级次正确使用内部账户,严禁串用、混用、错用、超范围使用;网点现场管理人员要每日对内部账户是否有挂账进行查看,避免因内部账户挂账处理不及时,可能引发的内部账户挂账资金被挪为他用的风险;二是强化银企对账管理工作,严格贯彻风险导向性对账要求,加强“三新一异动”等重点账户的对账,关注异动、重点、可疑账户的对账结果;对连续两个周期未对账的,暂停客户账户对外支付,并纳入特别关注账户进行重点管理,充分发挥对账管理的风险控制作用,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三、严格把控关键业务环节风险。一是支行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个人金融业务外出营销综合化服务的意见》(工银办发【201281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重申个金业务外出营销综合化服务有关规定的通知(工银赣办发[2015]415 》)的相关规定,办理个人综合账户开户、电子银行注册等上门服务业务,防范操作不规范可能给银行带来的操作风险、监管风险以及声誉风险;二是对U盾或电子密码器发放等业务,要坚持身份认证工具双人发放制度,强化源头性风险控制。

    四、不断防范外部风险对银行的冲击。一是网点要做好客户出租、出借账户的风险提示工作,提醒客户出租、出借账户行为可能给犯罪分子洗钱、诈骗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给自身带来声誉危害及法律责任;要严格落实开户、启用、注册、变更等关键环节的身份核查制度,核实客户办理业务真实意愿,防范内部操作瑕疵引发外部风险转嫁;二是网点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做好外汇管理政策及制度的宣传及普及工作,正确引导广大客户根据实际需求情况结售汇;柜员应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外汇业务,防范银行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因外管政策执行不到位而面临的监管风险;三是依据《关于落实案件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网点应加强对客户交易行为明显存疑账户的监管,关注客户账户日常资金交易情况,发现异常积极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避免外部风险冲击银行。

    五、强化风险五级分类管理。以网点运营风险分级管理为抓手,对不同类别的网点实施分类管理。加大高风险网点治理力度,尤其是连续进入高风险队列的网点,要高度重视,建立问题台账,对高风险网点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一点一策”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将树立合规理念、规范业务操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作为分级管理的重中之重,确保高风险网点实现良性转化。

来源:
作者:黄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