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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临汾开发区支行严格单位定期存款挂失制度

发布时间:2017-11-07

 

为适应风险防控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环节管

理,工行临汾开发区支行严格单位定期存款挂失制度单位定期存款挂失坚持做到:“审证明、核申请,异地户、核信息,满十天、开新单”。

 、审证明、核申请:存款单位证实书遗失,审核单位出具单位公函是真实有效;审核客户填写的挂失申请书内容是否完整。

 、异地户、核信息:异地账户的单位授权代理人办理定期(通知)存款证实书挂失时,止付后,开户行柜面受理人员应立即联系开户单位预留联系人进行核实,对于无法联系客户的,可联系本行尽职调查人员开展辅助尽职调查,核实客户意愿和单位有权人身份等信息的真实性,根据核实结果填写“尽职调查意见书”。对于可通过外部系统或我行系统查询相关信息的开户证明文件,尽职调查人员可通过相关系统核查客户提交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记载信息与系统公示信息的一致性。

、满十天、开新单:挂失后重新开立存款证实书时,审核挂失是否满10天、起息日期是否为原存单开户日。

来源:
作者:杨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