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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贪”,做守责守信之人

发布时间:2021-03-08
 在南昌分行网讯曝光台栏目51期读到这样一则新闻:交通银行广西分行风险管理部原高级资产保全唐海彪在负责处理不良贷款诉讼形成的非正常挂销账业务中,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提高律师费或者虚构律师费的方式,非法占有诉讼执行回款中的溢出款,共计246.8万元。由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9月30日,唐海彪因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通过此案,我感悟颇深:
第一,要做廉洁之人。我们要用先进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统一思想和行动,认真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要遵守纪律,提高工作责任心,树立强烈的新时代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树立廉洁从业的意识,坚决反对一切损害人民利益、脱离群众的行为,坚决反对一切腐败的贪污浪费行为,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身新时代建设中,勇于在破除顽瘴痼疾中体现作为,做廉洁之人。
第二要做守责之人。作为一名银行员工要时刻遵守自己的工作职责,做事要谦虚谨慎、严于律己、廉洁奉公,要做老实人,做本分事,要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人生价值航标,千万不能背离了自己的责任,否则悔之晚矣。
第三要做守信之人。在市场经济的形势下,只有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坚定自己的信念,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自我约束能力,提高自我警省能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做人民的公仆,坚决抵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物欲横流的诱惑,抵御住各种诱惑,做清廉之人。
 
来源:红谷滩支行
作者:杨承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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