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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萍乡分行莲花支行落实“回头看” 防范“三类案件”

发布时间:2017-11-16

      工行萍乡莲花支行为配合银监部门“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自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萍乡分行“回头看”活动方案,积极开展自查排查,及时发现问题,逐一落实整改,防范“三类案件”。    

一、高度关注类人的排查。一是基层行管理人员,特别是网点负责人;二是涉及信贷专业的人员,特别是客户经理;三是亲属中有从事经商办企业的人员,特别是近亲属中有从事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金融咨询公司的人员;四是员工账户中有定期定额收入汇入的人员;五是急于卖房,尤其是急于卖掉第一套房的人员。要求各单位重点抓好以上五种人的日常排查和管控。

二、加强对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情况的分析研判。要求各级管理人员要掌握员工异常行为表现,清楚异常行为是指员工可能存在的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操守和行内规章制度,不利于个人职业发展和成长,容易引发案件和风险事件的违纪、违规、违法以及异于常规、有悖常理的行为。掌握异常行为排查工作实质,员工异常行为排查是通过对员工思想行为等进行观察、了解、分析和排查,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其中的异常行为,提前化解和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将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市行纪委、监察室报告。

三、认真落实排查责任。支行行长本着一级排查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落实排查责任,履行一岗双责责。按照《江西分行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办法》文件要求,抓实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工作。

四、多维度开展员工行为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充分利用日常排查、专项排查、全面排查等方式,通过日常观察、交心谈心、检查调查、走访家访、科技排查、接受举报、综合分析等手段,认真落实员工异常行为排查。通过召开防分析会、员工思想动态分析会,加强员工行为教育,规范员工行为管理,密切关注员工情绪变化,提高排查效果;通过走访驻地纪检监察部门、公检法系统、重要客户、员工家庭等,加强外围排查。监察室建议各单位通过核查重要岗位员工《个人征信报告》,对员工是否存在大额借贷、违规担保、信用卡透支进行查核,以人为本,从源关上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来源:工行江西萍乡分行
作者:肖世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