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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临汾开发区支行严格办理单位结算账户开立变更业务

发布时间:2017-11-05

 

    为适应风险防控新形势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环节管

理,工行临汾开发区支行严格规定办理单位结算账户开立、变更业务,严把对公账户质量管理关和尽职调查关。

    一、严格按照账户管理规定,坚持在监控下经办人员与现场管理人员(统称受理人员)对客户提交的资料双人审核,如离开返回必须重审,确保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二、人民币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变更遵循“营销和开户分离、操作和审批分离的原则”,按照客户经理尽职调查、柜面受理、业务处理中心集中审批的制衡要求,由客户经理采取面见法人、实地调查、电话核实、网络查询等方式,对客户申请资料、客户信息等情况进行真实性尽职调查。对未经营销主动申请开户企业、同一法人代表开立多个企业、不同企业预留联系地址相同,以及酒类营销、中小型房地产、网上金融服务公司等敏感账户,通过面见法人和实地调查等方式组织尽职调查,严格账户信息真实性核实;对在我行已开立对公账户并再次申请开户的客户,如系统原开户资料和客户新提交资料信息不一致,双人上门尽职调查,由单位负责人在尽职调查表上签字,确认客户开户意愿的真实性,并将视频、照片、录音等录入光盘存储,视同业务凭证同步保管。

三、开户受理人员对开户办理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对,并对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人身份信息通过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进行核查,对有疑问的,通过询问相关身份信息进行确认。对授权他人办理的,审查授权书是否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授权事项是否明确且与所办业务一致,被授权人是否为本单位人员。

来源:
作者:杨景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