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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咸阳分行“三个结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发布时间:2017-08-05

     工行咸阳分行根据总省行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总体部署,制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积极行动,立足实际,采取“三个结合”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纠正“四风”工作。 

一、将专项整治排查与员工异常行为排查相结合。重点排查“关键少数”,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对照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以及员工在工作表现、社会活动、投资消费等方面的异常行为开展综合排查,通过开展家访、了解员工身边人以及网上查询等方式,不遗不漏,逐一排查;同时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围绕账户开立环节的风险排查、资金交易活动排查、对员工涉足社会融资、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情况的排查全面开展排查活动,员工排查率100%,未发现员工有上述违规行为。
  二、将专项整治排查与梳理各项财务制度及制度落实相结合。从根本上抓起,在贯彻执行上下功夫,紧扣风险点和薄弱环节,“盯住人”、“看住事”、“管住权”。积极贯彻省行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的通知精神,加强财务费用事前审批制度,从制度—流程—审批—报账等各个环节,加强财务有效合规控制,杜绝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出现的可能。
  三、将专项整治排查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该行本部各部室集中学习分行行长在落实“两个从严”专题学习暨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内容,加强党员廉洁教育,提高党性修养,将落实“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与内控“两项”活动中集中学习员工行为守则、员工行为禁止规定相结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效应,将专项整治排查与党风廉政建设相融合,达到引领教育、廉洁警示、教育员工合规办一切事的综合效果,以专项整治排查促财会部门党风廉政建设。 

来源:工行咸阳分行
作者:李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