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金融搜索:
首页 > 财经 > 财经产经

西藏人保财险:3.15温馨提醒——消费者必知维权5大途径

发布时间:2022-03-14

  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消费者权益争议时候,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明确规定,可通过下列途径切实维护自身利益: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这是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最常见的形式之一,消费者在发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就与自己利益有关的问题与经营者发生争议时,可以主动与经营者联系,双方可就消费者提出的要求通过反复协商、互谅互让,最终成一致,形成和解协议。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消协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投诉,消协了解情况后,可以对产生争议的消费者和经营者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解,以促使双方达成解决纠纷的协议。调解不是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都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解决。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我国有关食品安全、药品管理价格管理、环境保护、医疗卫生、产品质量等保护消费者的法律规范中都有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消费者权益纠纷的规定。消费者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或发生争议时,可以依法向经营者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有关国家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其做出公正的处理。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是指发生纠纷的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的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活动。通过仲裁解决纠纷具有公正、权威、快速、经济、保密性强的优点。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是最强有力的争议解决方式,通过以上其他方式无法解决的消费者权益争议,都可以通过诉讼加以解决。消费者权益争议属于民事争议,发生争议后消费者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应当依照法定的民事诉讼程序审理。

  人保财险西藏分公司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警惕非法“代理维权”侵害:

  一是提高保护自我合法权益的意识,谨慎对待签字、授权、付费等重要环节。

  二是注意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了解所签署或授权的金融服务协议内容。

  三是对产品或服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正常投诉渠道反映,不参与违背合同约定、提供虚假信息、编造事实的恶意投诉,更不要轻信“退保理财”等说辞。

  人保财险投诉电话:95518(7*24小时全天候为您服务)

来源:
作者:
理财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