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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鄂州分行现金业务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19-12-21
一、基本情况
      农发行鄂州市分行已于2018年6月底全面完成了上级行关于推行现金代收代付业务的工作要求,我行客户全部是境内企事业单位,现金收付主要为满足客户小额货款、零星费用等需要。2017年我行累计办理现金收入业务77笔201.27万元(含从人行发行库解款3次150万元),现金支出业务80笔262.06万元。
      按照上级行的工作要求,结合我行借助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为客户办理网银业务的实际,经过前期对接沟通,在确保我行客户现金收付业务权益的基础上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行就现金业务达成了代理意向。现我行无自办现金业务,采取委托同业代理的形式完成现金结算业务。
      我行现于中国工商银行鄂州市分行营业部开立专用存款户一个,开户申请人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鄂州市分行,负责人姓名朱玲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7008798962225,金融许可证编号A0002L342070001,申请开立账户名称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鄂州市分行,申请开立账户性质为专用存款户(结算账户),申请开立账户用途为现金代收代付,开户银行网点名称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行营业部,行号为102531000259,经营场所位置在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50号,因我行辖内仅一个分行,故我行现金代理业务结算量较小。
二、现金业务规划
     结合我行实际以及现行的现金代理业务流程,企业开出支票交与我行后,我行再开出同业现金支票交予客户,经我行至少一名会计人员陪同客户前往同业银行进行现金支取,因我行选择的同业银行离我行的路程较近,故企业暂未表示有所异议,但是普遍反应代理现金业务增添了客户的支取手续,但是经我行会计人员耐心讲解后也可理解。
     在日后的实际工作中,我们将采取多种方式为客户节省办理现金业务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比如说提前与同业银行客户经理联系,为我行客户的现金支取采取优先或者专人办理,减少客户等待的时间,尽量让客户感受到现金代理业务的便捷与安全性,切实保护客户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效的化解现金营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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