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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温度—工行陕西咸阳联盟三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8-03-15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优化金融环境,工行陕西咸阳联盟三路支行按照咸阳分行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于3月15日当天开展了以“权利·责任·风险”为宣传口号,以提升金融消费者识别非法金融广告的能力和风险意识和继续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宣讲与学习培训,增强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引导金融消费者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为了开展好此次宣传活动,让社会公众在活动中确有收获,该行结合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工作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政策性强等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方法,有针对性地、实实在在地开展宣传活动。   一是认真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利用LED显示屏,展板展架、设立咨询台等各种宣传渠道,向辖区人民宣传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交易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共建和谐金融,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等内容。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增强社会宣传效果,让社会公众在活动中确有收获。银行机构认真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原则,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二是在营业大厅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咨询台。大堂值班经理具体负责客户的业务咨询,并向客户发放宣传折页及业务产品折页。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和引导,重点是金融广告的基本知识,常见的非法金融广告行为及识别方法、被非法金融广告误导的救济途径。该行利用这种简单的宣传形式,向社会公众开展集中宣传,向客户宣传好党的金融方针政策,进一步向客户宣传工商银行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金融事业健康发展所开展的各项活动,所做出的积极贡献。   三是以此次宣传活动为契机,将此作为一种常态宣传活动,持之以恒地做好以后的宣传工作。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合法程序解决金融消费纠纷。支行要求全行员工,要从树立工商银行良好形象的高度出发,通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周”活动,引导和倡导社会大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要树立科学、合理的金融消费观念,营造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我行金融服务水平。
来源:工行陕西咸阳联盟三路支行
作者:陈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