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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温度—工行陕西咸阳联盟三路支行认真开展“3.15”期间金融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8-03-14
工行陕西咸阳联盟三路支行按照分行“关于2018年3.15期间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要求,于3月14日专门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本次宣传活动。通过此次活动,达到认真落实人民银行、银监局、保险行业协会的相关通知安排,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健康发展,正确引导消费者理性维权等目的。   该行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宣传普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金融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帮助金融消费者了解《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合法程序解决金融消费纠纷等。   为了更好地开展活动,该行一是派人到分行领取宣传折页资料,领取并张贴由陕西省保险行业协会与陕西省银行业协会印制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投保提示公告》。二是安排在营业大厅设立业务咨询台,向客户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各项法定权利。该行还将本次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显示在LED上,向辖区公众宣传。三是提前安排宣传内容,继续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宣传教育,重点是金融广告的基本知识,常见的非法金融广告行为及识别方法、被非法金融广告误导的救济途径等。同时开展金融法规常识的宣传,增强金融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引导金融消费者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远离非法金融活动,提升金融消费者识别非法金融广告的能力和风险意识。四是对外重点关注厅堂服务,在活动开展期间,更要进一步做好大厅分流引导工作,同时对于客户意见或不满及时处理,避免因处理不及时引发投诉事件。对内重点关注员工异常行为、客户资金安全、客户信息保护、服务收费问题、客户投诉等可能引发声誉风险的舆论敏感话题,对发生的舆情事件,按应急处理办法快速应对,及时妥善处置,以优质服务庆祝两会胜利召开。
来源:工行陕西咸阳联盟三路支行
作者:陈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