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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陕西咸阳联盟三路支行进一步提升客户经理日常行为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17-12-02

工行陕西咸阳联盟三路支行在客户经理日常行为管理工作中,认真落实工总行相关管理要求,结合支行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实际,注重客户经理队伍的组织思想建设,采取多种措施从严从细强化管理,有效提升了客户经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力地保障了支行业务管理的全面发展。

一是客户经理严格按照“个人客户经理营销行为禁止性规定”要求,合理使用个人客户信息,严禁违规查询、下载、保存、变更和删除个人客户信息,违规私自将个人客户信息资料带离本行客户经营秘密等泄露给其他机构或个人

二是支行负责人在每季内控案防家访工作中对全部客户经理进行家访。通过家访了解客户经理是否参与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将客户资金通过本人账户进行资金划转等活动。在工商局注册系统中查询员工无注册公司,无参与客户企业经营和利益分配

三是客户经理在为客户介绍理财产品时能做到事实求是,不夸大、误导或为客户承诺收益,严禁个人客户经理违背客户意愿将理财产品与其他产品强制搭配或捆绑销售。户经理严格按照总、省行授权准入的各类金融理财产品为客户进行多渠道选择购买客户购买理财产品均在前台系统或我行自助机具,禁止绕系统、绕流程为客户办理各类金融理财业务。

四是加强现场或非现场业务检查。客户经理与支行签订“员工案件防范目标责任书”。

现场查询客户经理办公电脑及办公桌、调阅工作时间监控录像,客户经理包括个人、办公抽屉进行无死角检查,严禁员工为客户代保管现金、存单(折)、卡、有价单证、有效身份证件、电子密码器、U盾及其他贵重物或向客户推介、销售非我行理财产品或擅自签署任何协议。

五是强化管理责任,扫除风险隐患对我行个人客户风险测评留存联进行抽查客户经理在为客户购买理财、基金、保险产品前,风险测评时,要认真指导客户按照客户真实情况、真实意愿填写风险测评,严禁发生代客户抄录风险提示或代客户签字等情况。

来源: 工行陕西咸阳联盟三路支行
作者:陈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