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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储银行吉安市分行制定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7-09-22

           近日,邮储银行吉安市分行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党组巡视工作实施办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西省分行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2017年版)》,制定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吉安市分行党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

   该办法共七章计四十一条,第一章为总则,阐明了制定实施办法的依据与巡察工作的基本原则;第二章为机构与人员,明确了巡察机构的建立、人选及工作职责;第三章为巡察内容与范围,确定了被巡察的对象及主要内容;第四章为工作方式与权限,制定了巡察的方式方法,赋于了巡察组的工作权限;第五章为工作程序,制定了巡察工作步骤与操作流程;第六章为纪律与责任,规定了巡察组人员与被巡察单位人员的工作纪律,制定了对违反巡察工作纪律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章为附则。

  办法实施后,该市分行党委将积极推进巡察工作,加强对辖内各县市支行领导班子及其领导人员巡察监督,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全覆盖”。

来源:自写
作者:程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