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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获滦南县“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7-04-05

 

 

2016年,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建行滦南支行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工作扎实、成绩突出,坚持深化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当地社会影响力、美誉度持续提升,得到滦南县委、县政府的肯定,被授予“滦南县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来源:
作者:何晓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