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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业务9日开始办理
作者:闫立良 发布时间:2007-10-10 来源:证券日报
    记者日前获悉,中国人民银行日前颁布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已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央行征信中心建设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将于今日开始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业务。登记注销或登记期限届满后,登记记录仍将保存15年。

  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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