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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合行:落实监管意见 补齐消防证明
作者:林超鹏 发布时间:2008-04-18 来源:南安合行

今年以来,福建南安农村合作银行积极贯彻落实泉州银监分局的监管意见,加强网点的消防安全管理,认真做好辖内网点的消防验收工作。

据悉,泉州银监分局在年初下发的监管意见中指出,2007年末,由于历史遗留原因,泉州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尚有部分网点未经消防部门验收,未取得 “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意见中提及的部分网点包含了南安合行的部分网点,对此,南安合行积极贯彻落实监管意见,组织专门部门和人员对辖内网点进行消防大检查,按规定对各网点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主动加强与南安消防大队联系沟通,征得相应支持和指导,进一步提高了整体消防防护能力。

截至47日,南安合行原未消防验收的网点全部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并按规定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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