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半受访者:最关注房产登记各程序变化 |
作者:柯鹏 李和裕 发布时间:2007-12-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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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认为房产登记新规对您在买房卖房的实际操作过程中是否有帮助? 没什么帮助,也没有太关注。47 %了解大致情况,有一定帮助。35 %仔细阅读过,帮助很大。18 %房产登记新规的哪些变化最重要? 登记日的界定有重要变化。41 %改变重证书而轻登记簿的观念。9 %强调利用各项登记,保护自身权益。50 %您对房产登记新规和物权法持何种态度? 无所谓,操作起来跟以前都差不多。24 %阅读这些太麻烦,不如直接找中介打理。18 %有必要花些心思学习。58 %您认为自己了解物权法吗? 基本了解并给予过一定的关注。 53 %不了解,几乎没有关注过。47 %非常了解。0 为了与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物权法》相统一,上海日前修改了《上海市房地产登记条例》,变化之处包括“登记日”以记载日为准,不再溯及至受理日;单方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的,登记机构要查验当事人关于申请预告登记的约定文件;物权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发现错误应申请更正登记等。房产登记新规对买房卖房有影响吗?本期的《上海证券报·地产投资》就与知名房地产门户网站“搜房网”联合进行相关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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