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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险一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12 来源:新闻晨报

  □徐民明

  意外伤害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保险金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一般的意外伤害险包括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残疾保险金给付责任,而一些综合性的意外保险还会有医疗保险金给付责任和收入保障保险金给付责任。

  意外伤害险的保险期都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比如旅游险的保险期间从1天到几个月不等,而某些航空意外险的保险期间只包括搭乘班机期间以及在该航班起飞前两小时和实际到达目的地后两小时的时间。因为有些意外伤害造成的后果需要一定时期后才能确定,意外伤害险有一个责任期限的规定。只要被保险人是在保险期间内遭受意外伤害事件,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即责任期限内)造成死亡或伤残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目前市面上的意外险产品的责任期限大多是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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